附件:
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贵州省品牌价值
评价工作的通知
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自治州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贵州品牌建设,打造一批“贵州精品”,提升贵州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我办提出并探索建立了一套将品牌价值测评结果作为贵州精品培育与评价核心要素的程序和方法,近期即将启动首届贵州精品培育与评价。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是贵州精品培育与评价的重要内容,是品牌价值评价结果转化与运用的基础,2023年我办已委托贵州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现就2023年品牌价值评价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品牌价值评价的重点领域
2023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重点围绕我省农业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的重点龙头企业、六大产业基地等(详见附件),优化品牌发展环境,做大做强贵州优势品牌,提升企业和区域品牌价值。此次的品牌评价结果将作为2024年度认定“贵州精品”的基础依据。
二、评价工作原则
贵州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参与、不向企业收取任何收费和保密原则,相关机构和个人不得在申报、评价、发布等各个环节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不得向外界泄露参评企业的信息和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请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自治州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动员并重点引导2023年品牌评价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集聚区有关企业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工作。
(二)积极组织申报。请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自治州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及时将评价通知转发相关企业,梳理行业、辖区内企业、区域品牌情况,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区域参与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发送至贵州省品牌建设促进会邮箱(gzsppjscjh@163.com)。各申报企业在“2023年贵州省品牌价值评价申报系统”(网址:http://39.100.96.59:8080)内按要求进行数据信息填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严格工作纪律。申报评价过程中,发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可向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反映举报。联系人:刘天一;电话:0851-85850083
附件:贵州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2023年贵州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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